4月15日16時55分許,運城市垣曲縣消防救援大隊接到指揮中心調令稱垣曲縣柏溝村一處木材加工廠發生火災,垣曲大隊立即出動1車7人前往現場進行處置。
17時31分到達現場,消防人員看到,木材廠堆放的木材正在燃燒,現場濃煙滾滾,時不時傳來“噼噼啪啪”的木材燃燒的響聲,如不及時控制,一旦火勢蔓延勢必會造成嚴重的后果。
結合現場情況,指揮員迅速下達命令,立即出雙干線兩支槍進行滅火,但由于火場堆積木材較多,為防止陰燃和復燃,指揮員立即聯系鎮政府協調一輛挖機到達現場配合處置,消防救援人員與挖機配合一層一層將燒毀的木材扒開進行逐層澆滅。21時34分左右明火被撲滅。隨后,消防救援人員對現場木材一一排查,在確認無復燃的可能后,規整器材歸隊。
事后救援人員詢問知情人士得知,火災是小孩在木材廠玩火引發。在此,消防救援人員提示:家長們可要注意了,已經不單純是兒童安全問題,還有可能影響公共安全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按照民法典相關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因此,給孩子上好消防課很重要!
另外,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因故意放火的,在刑法上涉嫌構成放火罪;因玩火、用火不慎等過失行為造成火災,危害后果達到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則涉嫌構成失火罪。如果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相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孩子玩火引發的火災時有發生,一不留神就會釀成大禍。如何教育“熊孩子”注意消防安全,不僅需要父母的重視,還應得到社會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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