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次排除延期清單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0〕8號)和《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三次排除延期清單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1〕2號),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次排除延期清單和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三次排除延期清單將于2021年9月16日到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程序決定,對上述商品延長排除期限。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 對附件所列81項商品(其中包括北美硬闊葉木原木、櫻桃木木材、白蠟木木材、其他北美硬闊葉材等),延長稅委會公告〔2020〕8號和稅委會公告〔2021〕2號規定的排除期限,自2021年9月17日至2022年4月16日,繼續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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