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敦促大不列顛(GB)和北愛爾蘭(NI)之間的木材貿易企業采取行動,確保它們為2020年12月31日過渡期結束做好準備。
政府已確認:
從英國大不列顛流向北愛爾蘭的木材展開盡職調查。
歐盟(EU)和英國大不列顛相互流通的木材展開盡職調查。
北愛爾蘭流向英國大不列顛的木材不展開盡職調查。
歐盟(EU)流向北愛爾蘭的木材不展開盡職調查。
對于歐盟以外進口木材的企業,以及英國生產商將木材投放國內市場的現行程序,不會有任何改變——它們仍將像以前一樣,需要進行盡職調查。為履行其義務,木材商須通過發票等證據向產品安全及標準局告知:他們買的木材;他們賣的木材(不管物種,產品或原產國);而且,交易員和運營商(進口商)都將被要求記錄在案五年。與他們現在所做的一樣,經營者被要求進行盡職調查,以確保木材和木材產品沒有被非法采伐。
這些變化將與一系列使用木材的企業有關,包括進口商和經營者、出口商、建筑業的從業人員、家具制造商、紙張和紙漿制造商以及林業。
木材盡職調查要求的執行方式不會改變。然而,不遵守木材法規和執法的行為包括警告信、法庭訴訟、無限制的罰款和最高兩年的監禁。
從第三國進口木材的進口商已經必須進行適當的調查,除非他們是從一個有實施自愿合作協議(VPA)的國家進口,而且進口國是有森林執法、管理和貿易(FLEGT)許可證的國家。
從2021年1月1日起,歐洲木材法規(EUTR)和FLEGT將作為英國木材法規,FLEGT成為英國國內法規。英國條例下的要求與歐盟的要求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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