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俄聯邦政府2018年7月17日第836號“關于暫時限制樺樹原木向非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出口”政府令規定,俄海關將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對樺樹原木出口實施配額管理,向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白俄羅斯、亞美尼亞、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出口的樺樹原木將不受配額限制。
實行出口配額對象為最小截面直徑不小于15厘米,長度不小于1米的樺樹原木,最多可向非歐亞聯盟成員國出口量為56.7萬立方米。配額由俄羅斯工業和貿易部負責分配并為出口企業頒發一次性出口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