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男子陳某在羅城木材市場內吸煙時被消防人員抓了現行,隨即受到行政拘留3天的處罰。
當前,天氣干燥,是火災事故高發期。連日來,為消除消防安全隱患,晉源區消防大隊聯合羅城派出所對轄區內的易燃易爆場所開展拉網式消防監督檢查。10月9日上午10時許,消防人員和民警在羅城木材市場檢查時,發現了個別商鋪私拉亂接電線,一些人員消防常識薄弱等隱患。進一步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在市場2號門附近的海濱建材市場經銷部門口,有一名50多歲的男子嘴上叼著香煙,正抽得起勁,而他的身旁就堆放著大量木材,極易引發火災。執法人員見狀,立刻上前制止。經了解,男子姓陳,是市場內的員工,其明確知道木材市場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等相關規定。
消防人員介紹,《消防法》第63條規定,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鑒于陳某的行為已構成在危險場所吸煙,消防部門對他作出了行政拘留3天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