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1批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共抽查生產環節膠合板產品61批次。
本次抽查依據GB/T 9846-2015《普通膠合板》、GB/T 18101-2024《難燃膠合板》、GB 18580-2017《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釋放量分級》等標準的要求,對膠合板產品的含水率、膠合強度、浸漬剝離、彈性模量、甲醛釋放量、靜曲強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發現費縣金字紅木材加工廠、臨沂市蘭山區豐磊板材廠、平邑縣瑞家木制品廠、平邑縣瑞森木制品加工廠、平邑縣澤弘裕木制品廠、平邑縣昱茂木制品廠等6家生產者生產的6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合格項目為甲醛釋放量、膠合強度。
對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者,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監督抽查的有關規定,做好不合格結果處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