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原計劃通過二次延期(至2026年12月)為《歐盟零毀林法案》(EUDR)合規系統調試爭取時間,但在經歷數月爭議與反復博弈后,歐盟委員會最終決定撤回此前提出的延期提案——
維持原定于2025年12月30日的生效日期,但增設六個月過渡期至2026年6月30日,并引入豁免條款與簡化措施,以平衡環境目標與供應鏈壓力。
歐盟環境專員杰西卡·羅斯瓦爾(Jessica Roswall)宣布,法案將按原定時點生效,但通過以下措施降低執行難度:
1,過渡期延長:
2026年6月30日前,歐盟當局暫不啟動全面檢查與處罰,為企業提供額外適應時間。
2,豁免條款:
低風險國家:包括歐盟成員國及美國、中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其小微供應商僅需提交場地郵政地址聲明,即可免除全套盡職調查。
微型與小型企業:寬限期延長至2026年12月30日,且首次在歐盟市場投放商品的企業僅需提交簡化聲明。
3,簡化流程:
減少文書工作,優化數字追溯系統壓力,允許企業分階段提交合規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