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與歐盟成功完成自愿伙伴關系協議(VPA)的驗證程序后,加納已開始在新的歐盟框架下出口木材。加納林業委員會已向五家加納公司頒發了首批六張證書,允許其根據森林執法、治理和貿易(FLEGT)許可制度向歐盟出口木制品。
另外,加納總統宣布,根據修訂后的《加納投資促進中心法》(GIPC),加納政府將取消對外國投資者的最低資本要求。該聲明旨在吸引亞太地區的投資者,加強與加納在工業化、農產品加工和出口領域的貿易和投資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