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東省林業局按照中央和省改革精神,持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鞏固完善集體林權確權發證,逐步規范林地林木流轉,加快推動建立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運行機制,加快發展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和林下經濟綠色惠民產業。先后出臺了《廣東省林地林木流轉辦法》《廣東省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的實施方案》《廣東省林業局關于促進鎮村林場規范發展的指導意見》等規章和政策性文件。
目前,全省林地流轉總面積2049.6萬畝,流轉金額達30.7億元,已建成國家級林下經濟示范基地14個、省級林下經濟示范基地90個,林下經濟總產值達到489億元,受益農民618.8萬人。建立林業專業合作社2542家、家庭林場865個,為全省集體林業良性發展、助推鄉村振興、建設美麗廣東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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