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湘潭岳塘區荷塘街道一加工廠員工因私自焚燒垃圾,被岳塘區環保局依法處以1000元罰款,這是岳塘區開出的個人焚燒垃圾最高金額罰單。
5月3日,岳塘區環保局接到環保志愿者投訴稱,荷塘街道五愛村泉壩組湘潭益民爐料有限公司廠區邊一 木材 加工廠焚燒垃圾,區環境監察執法人員接到通知后,立即趕赴現場。
經查,焚燒垃圾的是該廠員工吳某。當時,該廠負責人不在場,對此事并不知情。以往,該廠垃圾采取外運處理,當天吳某清掃完落葉等雜物后,懶于外運,便隨手進行露天焚燒處理。區環保局執法人員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要求當事人取水進行滅火,對當事人吳某做了現場詢問筆錄,并進行了環保法律法規宣傳教育。
根據吳某個人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岳塘區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執法人員下達了《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法對吳某作出罰款1000元的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