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籍男子易某為非法占有他人所有的木材,佯裝要與被害人進行木材交易,詐騙得逞后獲贓款8萬元。2015年3月6日,經湖南省株洲市茶陵縣人民檢察院批準,江西籍男子易某及其同伙鐘某、賴某均因涉嫌詐騙罪被逮捕。
犯罪嫌疑人易某,男,江西省泰和縣人,與犯罪嫌疑人鐘某、賴某系老鄉關系。今年年初,易某得知茶陵縣平水鎮村民譚某有一批木材要出售后,便動了詐騙的心思。他在與老鄉鐘某、賴某取得聯系后,三人商定合伙行騙。
2015年1月27日上午,三人竄至譚某家,謊稱要與譚某進行木材交易。經雙方協商后,易某一方假意要出價17萬2千元向譚某購買該批木材,經譚某同意雙方“達成”買賣木材的合同。
第二天,易某租來貨車先將該批木材運走,并“囑咐”鐘某、賴某留下來給被害人譚某支付貨款。鐘某、賴某二人借口要陪被害人譚某去攸縣縣城的銀行匯款,在途中假稱要找停車位,讓譚某先下車,趁其不注意駕車離開。事后,三人合伙以8萬元的價格將騙來的木材出售給他人。
檢察官說法: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易某伙同他人騙取被害人譚某的信任,采取假意訂立買賣合同的方式,使被害人“自愿”將木材交到自己手中,從而達到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侵犯了他人合法的財產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