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2014年12月23日發布的《關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財稅[2014]101號)中,明確規定了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暫征12項中央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對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下同)免征42項中央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在對小微企業免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中,包括:船舶港務費(對100總噸以下內河船和500總噸以下海船予以免收,下同)、船舶登記費、沿海港口和長江干線船舶引航收費、森林植物檢疫費等42項內容。
這意味著,從2015年1月1日起,我國木材進口將具有更有利的政策支持。